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捡张信用卡就能“任性刷”?一女子“捡出”牢狱之灾

  近日,嘉善县发生一起因拾得他人信用卡后非法使用而触犯法律的案件,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

  2023年9月初,被告人周某在嘉善县某小区附近就像是“撞大运”似的,捡到了被害人齐某遗失的一张银行信用卡。然而,周某并未选择寻找失主或上交银行,而是在同月14日至19日期间,伙同其丈夫李某,多次利用该信用卡进行刷卡购物以及通过POS机套现,累计消费金额人民币15000余元。警方在案发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从周某的租房处扣押了其用该信用卡购买的2部手机,这些物品也成为了他们犯罪行为的有力物证。

  嘉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共计骗取人民币15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扣押在案的手机2部,发还被害人;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秉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原则,面对意外之财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因一时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如果不慎遗失了信用卡等重要物品,要及时挂失,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切实维护自身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法律,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善 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镇街
   第03版:纵横嘉善
   第04版:人文
抓好党建促发展 激发经济新活力
捡张信用卡就能“任性刷”?一女子“捡出”牢狱之灾
县城投集团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有设施、有维护,还受罚,这家企业的问题出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