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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军:发挥专业优势助推法治建设

  见到浙江卢军律师事务所主任、民革嘉善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卢军的时候,他正在为一位当事人分析案情,他思维缜密,短短的几句话就将案情的来龙去脉分析得一清二楚,并为当事人指明了法律维权的策略。“不管是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还是一名民革党员,这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份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发挥好自己的专业特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卢军说。

  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卢军进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从此踏上了律师从业之路。他致力于《金融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研究,办理了众多刑事、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为委托单位及个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2008年,新《律师法》实施,允许“个人可以设立律师事务所”,各项条件都“达标”的卢军在深思熟虑之后申请开设了浙江卢军律师事务所,这也是嘉兴市第一家个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

  用心经营事务所的同时,卢军也致力于用法律的力量服务社会。2014年7月28日,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在浙江卢军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浙江省范围内的首个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站。以工作站为“主阵地”,卢军充分发挥民革界别优势,为社会上的各类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受援人涉及未成年人、农民工、妇女等社会弱势群体。“现在每周三上午,由民革党员律师在科创中心的党群服务中心内为咨询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这一惯例也被延续至今。在开展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的同时,工作站还联合有关部门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卢军告诉记者。

  法律援助,在一些律师看来,与代理动辄上万元的民商事案件相比是个高付出低回报的工作。但是,对于卢军而言,判断一个案件的价值,从来不是以金钱为唯一标准。他始终以谨慎的态度无差别地对待法律援助案件和非援助案件,坚守着法律工作者的初心和执业操守,严谨地捍卫自己对法律的信仰。

  2015年,卢军接受工作站指派,办理了张某某涉嫌盗窃罪的法律援助事宜。经会见、询问后,他发现,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在案发后,张某某已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大部分赃物已发还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较小。同时,经过几次会见和说服劝导,张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有极强的悔罪表现,表达了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卢军在综合了案件整体情况和征询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意见后,向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有关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相对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县人民检察院在综合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最终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即便是罪犯或者称犯罪嫌疑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去维护,这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这是法治的阳光照耀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的具体落实。”卢军说。

  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卢军坚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如实反映群众心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民革特色的意见建议,多年来他撰写的多篇社情民意被相关部门采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卢军也积极履职。2018年,他向省检察院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支持;2020年省两会上,卢军进一步向省检察院提出《关于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建议,对该《建议》,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对卢军连续两年就检察监督提出相关建议表示感谢。

  多年来,卢军取得了许多荣誉——2016年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度获嘉兴民革“十佳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获“民革全国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获“法治嘉兴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同时,他还常年担任嘉善县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卢军认为,这些不仅是荣誉,更是前进的动力,对于未来,卢军还有更大的期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将法律的思维贯穿到履职的全过程,融入民革的社会服务工作中,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媒体记者 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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