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凌红
异乡客,故乡情,景色绮丽,处处迷人。因为未知,所以新鲜。眼前一株桃花,恍惚打量着旧时光。喜欢这样的明艳,虽无漫山遍野,一株独秀已然入心。
万事,万物,入心最难。孤独,也是一种盛大。盛大如心上玫瑰,也许带着冒险的光。光在何处?沿屋后小径,绕过小渠,转角处,桃花盛开,如天神点燃的暖春圣火,兴奋、惊诧、激动一齐喷涌,照亮心房,升腾刹那挡不住的迷离!
桃树从肃杀万物的冬天走来,热情满满,给春天贴上娇媚的标签,让油菜花、梨花、樱花、紫荆花、玉兰花低下头来。长出嫩叶、孕育花蕾、长成花苞、含苞待放,一不注意,便觉有说开就开之意,猝不及防,却步步惊喜。
粉红,乃花之主色。纯红、纯白,如稀世珍宝,遗世独立。先不管颜色好,不由得想起《桃花源记》,如向往常德,一心想去桃花源。“一自陶公寻源后,千古高风说到今”,不少诗人文士动身找寻精神的桃花源,却持守着对黄金岁月的信仰,是铭刻在集体记忆中的梦中“故源”。也许,想要的不仅在于超然物外的求索,更在于抛下一颗凡心,以无用之用等待无形之形,收获无来由的欢喜。
“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我在乎的,不是这样的明媚,或许更在乎的是桃花代表了心中对“桃花源”的向往。
一阵微风,嫣然微笑,花朵似蝴蝶,翩翩起舞。千年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背影依稀情义悠悠;唐伯虎吟诵《桃花庵歌》,把另一个江南揉进一个人的梦境;孔尚任打开《桃花扇》,李香君的定情信物有了着落;曹雪芹写《红楼梦》,黛玉葬花,桃花瓣,宝玉随,和相爱之人一起做无用之事,不着痕迹地渲染了世间爱情,不慌张,不恋旧,不回头。
喜欢桃花的坚定,无论在哪里,并不会刻意地取悦周遭的风景。好比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安静,远离城市的喧嚣,缩小成一个人的心跳,像星空保持着永恒,如日之升,似月之恒。
在春日的暖意里,桃花毫不吝惜地释放出积蓄的能量与滋味,让我们也曾瑟缩的精神为之一振。如果说,春天是个形容词,我看呀,桃花就是一口汤包,乍泄出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