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马叶芬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印发〈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司法局“开展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标互认’”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机制”两项试点工作入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任务清单》,标志着我县在法治区域协同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标互认”由县司法局发起,联合青浦、吴江两地合法性审查机构,通过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实施审查意见互认的方式,为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示范区区域法治化协同发展新机制,联合青浦、吴江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协同机制,上线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库,实现三地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动协作管理,为下一步推动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和流程统一奠定基础。
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机制是通过专家评估、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民众测评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施行后的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2019年,我县出台《嘉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适用情形、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做出规定。实践中,已针对多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了后评估工作,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完善决策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围绕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持续深耕细作,为建设法治嘉善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