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徐子涵 袁 震
本报讯 12月30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推进会暨2024年年会在江苏吴江召开。示范区执委会、上海中院、苏州中院、嘉兴中院及青吴嘉三地人民法院领导等参加。
2019年9月,三地人民法院共签《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搭建起涵盖4大方面、16个细项的全领域司法协作总框架,力争放大“1+1+1>3”司法合力效果。经过不断实践探索,五年来,三地人民法院签署了跨域立案、执行协作、信息共享、诉源共治等方面协作协议,全力书写司法护航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现场,三地人民法院签署示范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作备忘录》及《人身损害赔偿工作协作备忘录》,再增两项协作新机制。
会议发布了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典型案例。三地人民法院代表分别对关爱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
会上还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历史名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及八项司法举措,并为示范区法院联合设立的水乡客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