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共识,而“喝酒不闹事”也应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但在现实生活中,因饮酒引发的纠纷和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也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严重后果。近日,嘉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酒后失控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再次为公众敲响了警钟。
2024年8月3日晚黄某与家人聚餐时大量饮酒,随后乘网约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某路口时,黄某突然情绪失控,下车猛砸车门并辱骂司机,在司机下车查看情况时,遭黄某无故殴打,导致面部、胸部多处受伤。事发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黄某控制,并将受伤司机送医救治,经鉴定,网约车司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嘉善法院经审理,被告人黄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被告人黄某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告人黄某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对其予以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黄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酒精虽能助兴,却也易使人失去理智。在享受美酒佳肴的同时,切莫忽视了对自身行为的控制。酒后寻衅滋事,不仅触犯法律,更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应当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酒后失态的后果,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当事人皆为化名)
■善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