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有小型汽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共计57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被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现在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处理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作无主车辆处理。具体车辆信息请登陆“嘉善交警”微信公众号《涉案车辆清单公告(2023年第五期)》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顾警官
联系电话:0573-89105319
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