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陆 丹
通讯员 顾斌杰
本报讯 10月31日,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接投诉称嘉善解放东路某苹果旗舰店存在销售假冒苹果系列配件产品的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到该苹果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和货架下的抽屉内均有带苹果标志的电源适配器和充电线,货架上的产品和抽屉内的配件产品外观几乎一模一样。最后经过苹果公司打假人员的现场鉴定,抽屉内的苹果配件均为假冒产品。
经清点,共查获带苹果标志的电源适配器76盒、带苹果标志的充电线15盒、标iphone12 mini silicone case和带苹果标志的手机壳5个,店方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当事人为了销售假冒苹果配件,在顾客选购配件时,介绍货架上摆放的正品,然后顾客真正购买时,从抽屉内拿出假冒配件给顾客,以正品的价格销售给顾客。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执法队已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
商标侵权的手机配件,不但质量上得不到保障,而且容易出现供电不足、电压不稳、短路等问题影响手机使用寿命。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品牌电子产品时一定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必要时,可以向商家索要商标授权书查看,一旦发现有涉嫌制假售假行为的商家,可随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