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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简化版

首例!

  ■全媒体记者 陆  丹

  通讯员 夏仲艳

  本报讯 12月1日,嘉善某礼品经营部的经营者陈女士在县市场监管局魏塘分局商事登记窗口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这是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起,我县首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

  自2022年1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魏塘分局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充分释放制度红利,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健康发展。《条例》进行了制度创新,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店面转让可通过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实现,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新设”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号、成立日期等事项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原有食品经营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负责人变更登记更换。

  11月底,陈女士想盘下一个店面,来到魏塘分局咨询。工作人员了解了该个体工商户的实际需求,向其宣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对其变更经营者的法律风险作出提示,并积极协调对接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的材料和流程。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陈女士提交相应材料,当场办理了全县首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业务。

  该《条例》的施行,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财产权和经营权的转移,保证了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及相关行政许可证有效延续,有利于个体工商户保留经营多年的店名、口碑等无形资产,助力打造更多“百年老店”,同时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发展。

  如有转让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的相关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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