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曹力
本报讯 昨天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试行)》,积极推进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
《建设指引》包括一个总则、一个附则和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设内容,共20条。适用于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开展同城化金融服务与创新的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包括法人银行、分支机构和管理总部。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构建同城化金融协调机制、制定同城化金融服务规范等六个方面。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作为国内首个跨省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导性文件,《建设指引》是继“示范区金融16条”后推进示范区金融领域制度创新的一项专项政策,是在金融领域践行“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理念的制度创新。
嘉善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郑鹏表示,今年以来,我县紧扣“双示范”战略叠加机遇,进一步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已累计和17家银行签订4300亿元的授信额度,在未来3~5年内投放一体化示范区嘉善片区。接下来,我县将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强金融机构同城化服务,引导金融资源要素更好地向嘉善片区倾斜,助力嘉善经济更高质量发展。